本文内容根据2018年8月27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垃圾分类大事记》整理补充。
2015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2016年底
2016年底,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2017年3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7年6月
2017年6月-2018年1月,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先后下发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1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加快推进北京、天津、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要求46个重点城市今年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实现“三个全覆盖”。
2018年6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通知》。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从体制机制建设、示范片区建设、分类作业等 10 个方面,每季度对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8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式,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促进可回收物充分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